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新闻传播业自身都有了新发展。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健康运行法制经济、立体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尽早把握媒体未来趋势等情形,要求中国的法制新闻传播必须与时俱进。在人本主义精神的指导下,我们应重新审视现有传播理念,创新传播策略、提高传播效率,扩大法制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本文首先通过“法制”与“法治”的对比,表明法制新闻传播在此过程中的重要桥接作用。同时,回顾法制新闻传播历史,得出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新闻传播并非久远,法制传播仪式1沉淀不足,并尝试解释其缘由:一方面受到政局变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思想方面的波动,特别是中国民众从历史文化根源上没有获得过关于法治的理念。从传播的仪式观2角度看,中国的法制新闻传播目前在仪式上呈现出两种发展态势,一是法制宣传的单调化,日渐式微;二是法制新闻标签化突出,愈演愈烈。本文结合传播仪式观有关理论,试图表明在当今网络发达的信息化社会里,受众通过网络渠道更容易感知各类法制新闻。由于法制新闻传播本身是一个小的信息系统,当传统媒体对法制宣传过度张扬而丧失受众青睐时,诸如网络等新媒体、自媒体就会对法制新闻的标签化更加突出,而受众也深陷其中不得自拔。于是,消极的法制传播仪式正在形成,法制传播仪式的两极化让真、善、美等法制信息无从获得传播渠道。反思这两极化的法制传播仪式,与法制传播理念的偏差有关。真、善、美等法制新闻要素没有得到充分展示,恰恰表明在法制新闻传播中,关于人本主义精神的重视程度远远不足。因此,法制新闻传播贯彻人本主义精神,是对良性法制传播仪式的重塑,也是对社会形成真正法治理念的正解。本文继而对法制新闻传播中人本主义的缺位表现和困境缘由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研究中西方社会历史文化对法制传播仪式的影响。最后,论文从文化、政治、经济三个角度加以阐释,对中国视阈下的法制传播仪式应当如何构建提出了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