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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的中国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正在发生更加深刻的社会变革。“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理念逐步普及,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依法禁毒、禁吸、禁种、禁贩”是中国对社会毒品治理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是中国走上社会和谐、民族复兴、国家强大的保证。吸毒作为毒品治理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正是有了吸毒这个市场,才有了种毒、治毒、贩毒。当前国际国内毒情要求我们对吸毒要进行更加科学、规范、彻底地治理,才能真正做到把吸毒这个市场逐步压制缩小,直至没有,才能真正消灭毒品。文章就当前我国社会吸毒人员的处罚裁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就吸毒处罚制度的演变,吸毒处罚和裁量的行政依据和法理依据进行了比对,对这些法理和依据进行了不同视角的探讨,对社会吸毒人员的裁量基准进行了较深入地探讨,指出当前的一些理念、政策和具体操作有绝对化和一刀切现象,并且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吸毒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现状,不适合当前社会情势和交流沟通方式的发展。因此文章认为对社会吸毒人员的综合管理和科学操作仍有很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文章就吸毒处罚裁量的的正当性基础从法理视角、立法依据以及社会基础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应依据法理规则中的处罚相称性原则以及以人为本的思想,进行吸毒处罚裁量的考量。文章提出吸毒治理应坚持吸毒非犯罪化原则和吸毒者人权保障原则。在具体的处置吸毒者时,就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依据吸毒者本人的基本人口信息,吸毒的背景起因,吸毒的环境,吸毒的毒品种类,吸毒者的吸毒数量,吸毒的次数等因素综合考量,最后谨慎得出吸毒行为的裁量处罚。即要结合具体的吸毒人员、吸毒行为和吸毒环境进行合理、合法、合情的处罚治理,精准的调控吸毒人员的处罚治理裁量。吸毒处罚要坚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由裁量基准问题的提出源于治安处罚的实践。毒品吸食行为本身还涉及吸毒者的个性、吸毒者的家庭、社会、国家、经济、政治、民族、传统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在行使毒品吸食处罚时,执法机构特别是公安机关不仅要依法,还要依据涉毒行为的具体事实、吸毒种类、吸毒情节、吸毒危害程度等,决定如何处罚,幅度大小以及适应的权限等。国情、民情一次次的告诫我们一定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思路上要清晰,要严格以宪法、刑法、民法为准绳,依据行政法规,结合具体地区、具体吸毒行为、具体涉及人,综合、精准地实施吸毒处罚裁量和吸毒治理,逐步完善吸毒处罚裁量的区别对待措施,最终达到减少吸毒,杜绝吸毒的良好社会禁毒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