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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案件频发,医患关系紧张,医生们常戏称自己“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是鉴于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专业性,发生纠纷时难以得到患方的理解,而医疗纠纷一旦发生通常涉及公众的生命健康权问题,极具社会敏感性,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传统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做法是在无法自行协商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年来医疗纠纷向着多样化、复杂化发展,患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固有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以求紧张的医患关系得到缓解。仲裁以其解决纠纷时的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等优势进入众专家、学者的视野。若能将其成功引入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中则能够弥补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中的诸多不足,更有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当然,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成功构建都以理论研究的成熟和统一为基础,目前,对是否应在国我设立国建立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的理论研究在学界争议很大,在概念的定义、机构的设置等方面均未有明确定论。本文在参考国内外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现状的基础上,以构建我国的医疗纠纷仲裁机制为研究目标,分析了医疗纠纷的概念、特征、现状,概括地介绍了当前我国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国内外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力求寻找能与现状相适应的医疗纠纷解决模式,以构建我国的医疗纠纷仲裁制度。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医疗纠纷的基本范畴,该章简要阐述了医疗纠纷的概念、特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第二章:国内外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现状,以美国、德国、日本及韩国为例,考察了域外医疗纠纷仲裁的应用和我国部分地区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的情况。第三章:建立我国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理论基础,该章主要阐述我国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依据,以及我国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优越性。第四章:我国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具体构建,对如何构建我国医疗仲裁制度提出设想,包括医疗纠纷仲裁模式的选择,仲裁机构的设置,医疗纠纷仲裁规则、仲裁庭的组成,以及医疗纠纷仲裁程序的启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