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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业受自然环境与市场环境的双重限制,且具有正外部性,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其他产业发展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政府对其实施了大量的扶持政策。而农业上市公司作为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享受到了多种多样的财税补贴政策,政府补助与所得税优惠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两个补贴手段,政府补助有利于直接增加农业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而所得税优惠则能够通过减轻企业税负,间接地增加农业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这些都使企业业绩有所提高,但真正反映农业上市公司生产管理能力的指标——经营效率也会受到财税补贴的影响吗?本文以此为研究目的,从回顾与梳理已有相关文献出发,借鉴国内外学者们对财税补贴效应、农业类企业经营效率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基于农业弱质性、正外部性、公共财政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依据,分析推导财税补贴对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的可能影响,即虽然企业的利润总额与净利润由于财税补贴而有所增加,但事实上盈利水平是被虚增的,因为财税补贴更易让农业上市公司对其产生依赖性与惰性,而忽视自身经营管理与生产技术能力的提高,甚至为获得更多财税补贴,部分农业上市公司会采取“寻租”行为。为验证这一分析推导,本文使用DEA-Tobit二步法,设计研究方案:选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期间费用与主营业务成本为投入指标,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为产出指标,测算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并以此为被解释变量,以政府补助收入率与所得税优惠率为解释变量,控制企业规模、产权属性、成立时长与地域等因素,进行Tobit回归,得到实证结果,政府补助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显著负相关,而所得税优惠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无显著相关关系。并且进一步分析影响途径,发现政府补助主要是通过与农业上市公司纯技术效率显著负相关而最终影响企业经营效率,基于此,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财税补贴无助于提升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阻碍作用,即财税补贴无法从根本上有效带动农业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农业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最后,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结果,本文从政府与企业两个角度,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政府应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财税补贴政策,完善财税补贴方式,建立相关农业科研基金以鼓励、推动农业上市公司生产技术水平的发展,农业上市公司则应适度扩张规模,不断提高技术生产水平、加强自身的管理与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