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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被西方哲学家尊为“现代伦理学之父”,他既是元伦理学的先驱者和创始人,又是直觉主义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1903年,摩尔发表了《伦理学原理》一书,把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伦理学,将伦理学分为关于知识的科学(元伦理学)和关于实践的科学(规范伦理学)两大类型,标志着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的兴起。摩尔的伦理学被称为价值论直觉主义,“直觉”在他的伦理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直觉主义观点曾一度风靡英国伦理学界,并影响了很多20世纪以来的英美伦理学家。摩尔对伦理学学科性质的深刻反思、在事实与价值、描述性与评价性的必要区分上的独特思考以及首开伦理学概念的逻辑与语言分析之先河,这些都对元伦理学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和贡献。作为西方元伦理学的开创者,摩尔的思想是深刻的,内涵是丰富的,影响是深远的。深入研究摩尔的思想定能使我们受益非浅。
本文从摩尔直觉主义价值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渊源入手,着重从伦理学本原的确立、善是不可定义的、目的善与手段善、直觉主义思想几个方面分析了摩尔直觉主义价值论的主要思想,接着分析了摩尔直觉主义价值论思想的贡献,并剖析了其不足之处,最后提出了摩尔思想的影响及其对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