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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因素之一,也是刑事诉讼保护的中心人物。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刑事诉讼自始自终都是围绕着追究犯罪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因此,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考察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经历了一个由高至低再到高的变化过程。20世纪中期,随着刑事被害人学的兴起和被害人要求刑事程序保护呼声的高涨,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日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应当强化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使过于向被告人倾斜的天平恢复平衡。但尽管如此,必须清醒地看到,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与被告人的权益保障相比,被害人的权益保障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
该文通过对刑事被害人含义的界定和不同诉讼模式下被害人权益保障的比较,对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问题尤其是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建构和完善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地论述,以期对我国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