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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作为工伤保险法律程序的起点,是整个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在履行给付劳动义务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事实和性质进行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和工伤认定是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核心,二者紧密相连,是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获得工伤补偿的前提。工伤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既重大而现实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目前,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工伤认定法律制度在工伤保险的日益完善下也已经初具规模。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工伤认定的的争议和不满也日益增多。究其原因,这种争议和不满与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工伤认定的复杂性、耗时性以及法律条文本身的模糊性等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工伤认定法律制度,不仅正成为一项我们现在急需面临的重要社会课题,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中美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概述着重从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首先是对两国工伤和工伤认定的概念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在明晰概念不同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两国法律对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重点讲述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有三部法律法规即《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的范围和工伤认定的程序等,因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没有有关工伤的统一法律,只是在联邦政府的法律和各个州法律的基础上总结概括了有关工伤认定共通方面的法律规定,最后回顾了两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演变和由来,进一步加深对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认识。中美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重点分析了两国工伤认定的标准范围和具体程序。我国工伤认定的标准范围和具体程序主要以《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为准,比较注重法律条文的规定,在认定程序方面也比较复杂繁琐,而美国的工伤认定则主要以判例规则为主,辅之以成文法律规定,在工伤认定标准上坚持“与工作相关”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比较灵活,程序设置符合理性标准,尤其是对一些“边缘现象”的工伤认定所形成的判例规则,非常值得我国借鉴。通过对中美两国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实施现状,分析出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在汲取美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先进理念和总结美国与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而完善的建议,即:我国应该从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实体上和程序上进行完善,从实体上,要适当放宽我国工伤认定的对象和范围,明确工伤等概念,从程序上,要完善工伤的认定机构,以及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健全证据等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使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符合法律的程序理性标准,从形式上和实质上真正实现对工伤劳动者权益的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