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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中声与情的问题已经是人们所关注的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如何使这个问题得到更深一步的理解,这是人们在声乐艺术学习和实践中经常思考的问题。而这篇论文正试图从审美的角度,运用科学的辩证法,展开对这两者关系认识的进一步开拓,力求准确的把握声与情的辨证关系,从而提高歌唱艺术的表现力,联系现实把这个细致的关系说的更加清楚。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审美是一切艺术门类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共同性格。审美辩证观就是在艺术审美的过程中,从美学和哲学的高度,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体的把握艺术美的构成因素与审美特征,去研究和建构艺术的创造规律。我们在认识歌唱中声与情的审美关系的过程中,运用辩证法能够建立更加理论化、系统化的审美观,从而能对声与情在歌唱中的表现进行高度的概括,寻求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的认识。本文将运用美学、音乐哲学、音乐心理学、和艺术辩证法来进行研究,试图能在总结前人理论与艺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论述一些创新的见解。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歌唱中声音美的审美辩证。指出声音是歌唱艺术的造型基础,是语音和乐音的融合,语音和乐音在融合的过程中具有依存与融合性、互补与统一性、矛盾与对抗性、以及可塑与变异性。音质是人声唱出的一切音响的总合。呼吸、共鸣、音域、语言、音量、音色是音质美的组成部分。歌唱的音质发挥有赖于人体各生理器官的协调配合。声音在艺术发挥阶段有着真假、轻重、快慢、强弱、抑扬、虚实、顿挫等矛盾对立的关系。第二章:关于歌唱中情感美的审美辩证。情感美是歌唱艺术的灵魂和生命。歌唱的情感在体验过程中具有阶段性和统一性,我们论述的情感不仅仅是狭义的情感表达,而足词情、曲情、声情的辩证统一。歌者要能设身处地的运用真情实感根据作品的类型进入情景咏叹。第三章:如何使两者在进一步结合中处理和把握他们的审美辨证关系,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本章从五个方面论述。即歌唱生理与心理的辨证统一;表现手段和目的辩证统一;歌唱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歌唱手段和目的辨证统一;歌唱共性与个性的辨证统一;以及歌唱民族性与时代性的辨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