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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社会的主体,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广大农村妇女与农村男性一样,也是农村的主体。随着改革开放、农村产业结构的变迁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还通过在农业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地表现出来。首先,从吉林省劳动力的行业和职业分布来看,女性劳动力多集中在第一产业内部,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女性劳动力在同性别劳动力中所占比重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力在同性别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其次,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绝对数与相对数直线增加,其增长规模和增长速度一直走在农村男性劳动力前面,她们已成为一支在数量上接近男性的农村劳动大军;再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大量的农村男性劳动力转向城镇和非农行业,在转移人口当中,女性仅占很小比例,同时,她们逆向转移的比例也较男性大。因此,我省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业女性化的趋势。这种农业女性化趋势必然会对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以及女性自身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本文力求通过对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现状研究,把握农业女性化的真实情况,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提出政策性建议,使这种女性化趋势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包括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理论依据、概念界定以及研究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现状及成因分析。首先描述了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现状,并将四平、松原、长春和白城四个地区不同性别劳动力的就业分布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对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成因进行分析。本文结合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农业女性化趋势形成的四个原因:女性自身的因素、传统习俗因素、农村女劳动力知识结构的限制因素、社会资本获取和使用上“男多女寡”因素。第三部分阐述了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影响。这部分是论文的研究重点。主要阐述了两大方面的影响。一是对女性自身和家庭的影响,其中分析了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二是分析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侧重分析了对农村教育、文化的影响以及对农村经济的影响。第四部分针对吉林省农业女性化的现象,得出几点思考。本文试从四个角度来思考问题:关于农业女性化动态趋势问题,关于农业女性化背景下的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关于农业女性化背景下的农村妇女自身发展问题和关于有关理论和政策的思考。第五部分是结论。在现有政策、体制和生产方式等条件下,无论是男性回到农业,或是女性离开农业,都是极不现实的同时也是不应该的,我们所能做和所应该做的,倒是正面农业化的女性,重新思考她们的出路和发展,以引导农业女性化趋势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