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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是法治社会要求的一个重要制度,是刑事诉讼得以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是衡量一国刑事司法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重要标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追溯,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都落后于其他国家。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法学学者和立法部门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在立法、执法、法律意识的建设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继而环环相扣的影响了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立法上,规定不够健全且过于原则;执法上,缺乏依据,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法律意识的建立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反面激励,使得证人越来越不敢出庭作证或不愿出庭作证。鉴于此,在总结国外发达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同时,结合我国国内的国情,本文努力寻找适合我国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从本文的总体结构上来看,主要从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理论基础的角度入手,阐述我国刑事证人保护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两大法系关于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背景和现状。揭示出我国证人保护制度在立法方面和实施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对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立法司法现状,望寻求一条操作性和实用性强的途径,笔者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提出了改革方向。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论主要分为三章,首先介绍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理论前提;其次,介绍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