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司法救济方式研究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分析对象

来源 :辽宁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hsoft197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曾经公示的一起典型案例,即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引发的争议是:实体上,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所负的担保义务是否应当解除;程序中,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该民事诉讼程序能否因债务人涉嫌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中止。根据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8月19日修正,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规定,关于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当否免除的问题,即实体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对诉讼程序是否应当中止的问题,因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司法实务中多仍沿袭“先刑后民”的定势思维,对正在审理中的民事案件多采取中止审理的做法,尤其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出借人涉及多人,这些出借人中有的选择刑事报案,有的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司法实务中一般做法是:一旦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即中止民事审理,且再提起民事诉讼的也不再受理。刑事救济?民事救济?这涉及到刑民交叉案件的救济方式的选择问题。刑民交叉,首先是刑民关系问题,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从不同的角度看居于不同的关系。从效力等级上看,刑法与民法均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文件,二者居于同一效力等级;从规范保护的法益范围看,二者具有交叉关系,刑法被称为保障法,具有补充性、谦抑性的特点,所以刑法保护的法益并非民法中保护的全部法益,二者存在法益保护范围的交叉。在救济方式上,由于民法、刑法的责任形式及救济手段的不同,而同一案件事实往往又交织着民法法益和刑法法益,二者存在救济方式的竞合和交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为适例。救济方式的竞合或冲突,或者说救济方式的选择问题,看似程序问题,实质是由刑法、民法规范保护法益的范围交叉所致。就同一起案件事实来说,有的案件仅侵害了一个法益,如民间借贷与刑法中的诈骗罪;有的案件侵害了多个法益,且法益主体的性质不同,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方面侵害了出借人的财产权利,属于个人法益,另一方面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国家法益。像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类似的案件中,如果个人与国家同时寻求法律救济,前者(个人)可能选择民事诉讼或刑事报案,国家则行使求刑权,发动对吸存人的刑事追究。刑民交叉案件救济方式选择的研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对不同法益主体的法益保护问题。在刑民交叉案件的救济方式选择上,实务中比较习惯的做法是“先刑后民”。“先刑后民”单从救济效果上看,一般来说是可以实现对法益的保护,如前述的民间借贷与诈骗(同一事实),例如合同诈骗等只侵犯了单一主体的不同法益情况,适用“先行后民”模式并不会造成个人法益得不到救济的情形,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但对类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先刑后民”原则可能不利于对个人法益的保护,中止了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可能使出借人的债权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机会。习惯上的“先刑后民”原则主要存在以下两个弊端,一是在事实上否定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多个出借人中,如果单独切割出每一个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民事上都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仅是因为借款人在向多个不特定对象借款时,又造成了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二是当国家法益——金融管理秩序破坏时,实行“先刑后民”,容易造成国家利益至上,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判断。三是“先刑后民”原则实际上可能导致民事利益保护的司法救济的落空,民事实体权益丧失,当然首先是救济方式选择上的丧失或限制。为解决当前审理审判模式的带来的弊端,应当站在国民保护的价值立场,对现有的“先刑后民”审理思路进行改进,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类似案件选择“刑民并行”的救济方式,这更有利于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同时得到保护。但是目前若想推行“刑民并行”的原则,依然存在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审判人员专业素养有限等问题需要解决,对此本文也提出了相应的系统科学的解决方式。
其他文献
大数据产品自被应用在商业实践以来,具有收集、监测、洞察、决策等业务方向,为各个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商业价值。DPs概念构成是一个可以为互联网产品设计提供有效设计解决方案与提高设计质量与效率的概念工具,目前已经在多种领域内被广泛使用。本课题将DPs方法运用于大数据产品界面设计的触点体系的研究中,并且运用视知觉原理来为界面设计触点的解决方案提供理论的支撑。本课题对60个大数据产品界面设计进行研究与归纳了
茶文化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历史悠久,中国也是最大的茶叶出口国之一。如今,年轻人们都开始注重养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喝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更乐意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一方面节省时间,一方面价格更实惠,天猫作为电商平台的巨头,占据了B2C市场份额的一半。而茶叶作为传承文化的一种商品,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因此,本文基于天猫平台研究茶叶网店销量的影响因素,对促进茶叶销量、更好地宣传和弘扬民族文化具有现实
互联网时代,各种形式的新媒体不断涌现,其便捷、高效的特点强烈吸引了用户的注意力。于是,传统媒体的整体市场规模锐减,纸质媒体受众和收入持续下跌,出版业利润微薄,难以找到新的增长点,广告业务逐渐被互联网企业抢夺,传统媒体遇到了史无前例的危机。在此情况下,传统媒体纷纷向互联网产业转型,建立线上新闻门户网站、客户端,进军互联网娱乐领域,开展数字教育出版业务,涉足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传媒行业已基本形成以互
如今,花样滑冰的世界格局由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在女子单人滑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花样滑冰女子单人滑的发展从技术难度上来说,已迎来四周跳的时代,世界高水平选手的旋转与接续步技术也随着训练手段和训练理念的不断进步、编排与设计的不断创新从而保证旋转和接续步技术动作在比赛中可以达到4级,这极大的增加了女子单人滑比赛竞争的激烈性和观赏性。我国优秀女子单人滑选手陈露曾在历史上为我国花样滑冰赢得过奖牌和荣誉,而继陈露
对于自我效能感,学业情绪和学业成绩的研究,大部分研究只是研究不同地区的其他变量与其中一个或两个之间的关系。而关于学业自我效能,学业情感与学业成就三者之间的相关性结合具体学科的研究很少。在涉及三者的研究中,研究对象大多是大学生或初中生,而对于高中生的研究,关注点都在高一高二学生身,此外,大部分的研究只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高三年级学生的英语学业自我效能感、英语学业情绪及其与英语成绩的
随着全球经济合作带来的一体化趋势,跨境合作成为区域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使得跨境合作越来越具有普遍意义。然而,我国当前跨境合作的经验尚处于积累阶段,尤其对于边疆地区在跨境合作中的作用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基于此,论文以东兴国家开放开发试验区的合作为例,研究我国边疆地区地方政府的跨境合作问题。跨境地区由于自身存在差异性,在跨境合作过程中,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使得其自身优势难以充分
“央”(G·yang)是藏族人为自身招财引福的一种仪式,央象征着一切物质的精华和核心,“恰、慕、邹、念”四种招“央”(G·yang)仪式是原始时期就已出现的一种文化。本文认为,起初人类为了满足心理需求开始崇拜一位名为“懂夏协日”(Dung sha shel ru)的神,祈祷神满足自己的一切愿望。尔后逐渐发展出招集食物之“央”(G·yang)的灶神“也莫”(Tab 1ha yu mo)和招集骆驼之“
南京路作为上海著名旅游文化地标,其中众多老字号品牌拥有的品牌记忆与品牌文化正是上海海派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品牌IP概念的大热,部分借助自身深厚品牌文化与品牌记忆的上海老字号品牌,如大白兔等,以品牌IP化的形式换新崛起。相较之下,南京路老字号品牌尤其是同品类之间仍然存在着品牌IP传播范围狭窄、内容低效能、线下实体通路狭窄、品牌互动有效性不高等诸多问题。新雅粤菜馆作为品牌IP化成效较为突出的南京路老字
梁漱溟,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一个真正思想见之于行动的儒者,一生所为都围绕着解决社会和人生两大问题展开,为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探寻价值和出路。中国人情深义重,念旧念祖,对优秀的传统文化有着深深的信赖和依恋,儒学作为传统文化的砥柱,对中国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即使在文化繁盛的当代,儒学中优秀的传统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儒学有益于帮助人提高道德素质修养实现人生价值与意义的升华,还对当代中国优
生命教育关注学生鲜活的生命,关乎到学生的健康生活,帮助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青少年时期的教育与成长环境,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第三季度起,教育部推出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被大力推广到初中政治课堂,该部编版教材彰显着生命教育的主题,扩充了生命教育的内容,提升了生命教育的地位。本课程贯彻着生命教育的理念,而教学设计正是落实生命教育理念的重要抓手,承担着教学理论转化为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