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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协调规划问题,是我国城市规划实践和相关理论研究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土地规划与交通规划缺乏互动反馈的现象,导致了交通规划和城市规划人员单方面解决问题的偏颇与茫然。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中观层面规划,为土地利用与交通的协调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由于控规极强的操作性,也需要土地利用与交通设施规划的协调来实现二者的平衡。本文针对控规单元层面的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协调关系进行理论研究与量化方法探索,为针对性的调整土地开发方案、分析交通影响提供借鉴。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论文梳理了国内外土地利用与交通互动关系的定性与定量研究成果。分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利用指标与交通指标,探讨了控规单元层面土地利用与交通协调规划的内涵。通过分析控规传统容积率指标的局限,针对单元控规层面提出建路比和绿容比等开发强度支撑控制指标,并分析了片区层面建路比与预测道路饱和度的相关关系。通过借鉴国内外评价土地利用与交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确定控规单元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原则,并给出控规单元层面土地利用系统与交通系统协调规划的指标体系。然后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提出协调评价的模型方法。首先进行控规编制单元的交通需求预测,获取土地开发产生的详细交通量数据。然后以管理单元内各街坊的土地利用系统和交通系统互为输入输出系统,利用带有AHP约束锥的DEA模型判定二者的协调程度。在构造子系统判断矩阵时,考虑到交通系统指标较多,采用主成分法简化交通指标,并依据主成分贡献率构建判断矩阵。利用改进的模型计算管理单元各街坊的协调度值,找出非DEA有效的街坊土地利用与交通不协调出现的原因,并在管理单元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给出土地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的调整建议,为用地规划调整提供决策建议。最后,以邯郸市南湖03管理单元控规为例,以交通需求预测结果为交通量基础数据,进行交通系统主成分分析,对该单元的土地规划方案与交通规划方案的协调性进行综合评价,验证带有AHP约束锥的DEA模型的合理性。根据协调度结果评价管理单元各街坊土地规划与交通规划方案的协调程度,并给出控规调整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