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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背景下,全国各地响应中央号召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陆续启动和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在国内率先开展法律服务探索,较早致力于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以及化解社会纠纷与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与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步入新时期新阶段,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推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向好发展,对于服务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东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造福广东省人民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而加强对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究十分必要。希望通过对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一些个人的粗浅想法,抛砖引玉,使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的开展更具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文立足于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践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服务型政府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国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成熟经验及国内一些前沿省市进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探索的成果,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展开论述,对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详细研究。全面介绍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践历程和总体情况,总结广东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成效,分析当前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践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顶层设计不完善、服务供给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和运行有待完善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主要在于理论支撑不够、政府重视不够、政策支持不够、工作力度不够。最后,立足于政府视角,针对广东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完善的建议和对策:完善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顶层设计,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投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