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之赔礼道歉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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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礼道歉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礼治”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本属道德领域范畴,后被纳入法律范畴,成为民事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自入法以来,赔礼道歉在弥补受害人受损害的精神利益以及构建信用社会层面发挥了其作为多元化救济方式的巨大价值。但是,正如其发挥的巨大作用一样,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制度从一开始就饱受争议,一方面是因为其入法涉嫌违反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良心自由,另一方面是因为赔礼道歉的强制执行方式深为反对者所诟病。然而,将赔礼道歉制度纳入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体系之中,结合了确定的法律规范和不确定的道德机制双重的优势,既继承发扬了颇具特色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又对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尝试从赔礼道歉的功能、赔礼道歉在我国法中的历史沿革及实践、比较法视野下赔礼道歉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赔礼道歉的强制执行及赔礼道歉制度的完善五个方面出发,对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制度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第一部分是对赔礼道歉的内涵、理论基础及功能进行研究。首先,从赔礼道歉的概念、言语构成及适用范围出发,阐释了赔礼道歉的内涵;其次,从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三个角度来阐述赔礼道歉存在的理论基础;最后,以赔礼道歉的宏观和微观层面为契点,阐述了赔礼道歉的功能作用,尤其是在弥补受害人受损害的精神利益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是对赔礼道歉制度在我国法中的历史沿革及实践进行研究。首先,对清代末期以前、清代末期、民国时期及现代四个不同阶段的赔礼道歉制度进行研究,通过找寻赔礼道歉制度存在的历史基础,以此对现代民法及未来民法典中的赔礼道歉制度提供借鉴意义;其次,从司法实践的200个人格权案例出发,通过对法院判决中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判决赔礼道歉之方式及赔礼道歉之内容进行研究,以此来展现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现状。第三部分是对比较法视野下赔礼道歉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研究。通过对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关于赔礼道歉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待赔礼道歉制度的态度及原因,并以此为我国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制度提供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对赔礼道歉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之强制执行进行研究。首先,通过对强制执行概念进行再界定,以此为本文关于赔礼道歉的强制执行的论述奠定一个理论基础;其次,列举了当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几种赔礼道歉的强制执行方式;最后,运用比例原则对目前存在的赔礼道歉强制执行方式进行合法性和正当性分析,得出了赔礼道歉可以被强制执行的结论。第五部分是对赔礼道歉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完善之路径进行研究。从明确赔礼道歉的适用条件,明确诉讼中赔礼道歉不构成证据法中的自认,明确赔礼道歉可以减轻侵害人之赔偿责任,强化礼俗习惯在赔礼道歉中之作用四个方面出发,以此来完善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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