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人大监督制度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期待越来越高,它不仅弥补了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的不足,而且作为一种富有民主性和权威性的监督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已成为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建设中,常常会出现人大监督权的行政化和司法化的现象,同时人大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不力的问题也较为严峻。对于人大监督不力的问题主要是受到人大监督制度自身监督机制弱化的影响。此外,我国的一些“官本位”、“集权”等传统政治文化以及西方政治文化也在潜移默化的制约甚至阻碍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有效发挥。对此,我国要不断强化人大监督的运行机制,如:改革和完善现行人大代表的选举监督和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同时,还要不断推进制约人大监督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人大监督的政治文化建设,为人大监督制度有效的发挥奠定基础。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该文的前言部分,阐述了问题的缘起、写作方法和创新以及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形成的背景,尤其强调每个阶段人大监督的异同。第三部分,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范围及其内容,其主要内容有:法律的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以及人事的监督,从而明确了人大监督的对象。第四部分,细致分析了人大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阐述了人大监督面对的体制障碍,同时也阐述了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针对该问题,解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分析人大监督不力的内因,同时也分析了政治文化的障碍等。第六部分,针对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以及阐述了改进的方法,尤其在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监督机制的同时也要推进人大监督制度的政治文化建设。第七部分,为本文的结束语部分,是对文章的总结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