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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基础产业的组织形态发生了也正在发生着急剧而持续的变化,垄断和竞争的产业格局正逐步形成。由此而产生的紊乱的市场秩序和传统的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不断地制约着产业绩效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着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在总结当代政府管制理论的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基础产业政府管制改革的经验,主要从经济学的视角,选取其中部分问题进行了分析。 本论文分五章: 第一章主要论述基础产业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和我国基础产业政府管制的现状以及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基础产业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在于其自然垄断特性导致配置效率与生产效率之间的不一致,紊乱的市场秩序和传统的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不断地制约着产业绩效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着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基础产业政府管制刻不容缓,管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微观基础的改革,市场体系的完善和管制机构的设立及其权力配置等。 第二章主要论述发达国家政府管制的发展及其与我国的差别。发达国家政府管制的发展趋势在于竞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和垄断环节激励性管制以及新的管制方式的运用、最高限价模式的提出和应用。我国与发达国家政府管制的差别表现在微观基础、法律环境、管制方式、管制机构等方面。 第三章对我国政府管制的微观基础的改革进行了探讨,通过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以及产业结构和企业产权结构的重组,构造一个竞争、垄断并存的,以多元化产权主体为主的微观主体结构。一方面通过市场重组,在可竞争的服务领域或环节,最大限度的引入和鼓励竞争,形成不受行政管制的竞争型市场结构;而在必须保留自然垄断的领域或环节,最小限度的维持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产权改革或者民营化,在竞争性市场结构中,政府逐步放弃对企业的产权控制;而在垄断或寡头性市场结构中,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或者采取专门立法,建立以公共财政来维持的所谓“公共企业”,由此最终形成以国内外私人投资者为主体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章对我国的管制结构体系进行了分析研究,完善的管制内容体系的建立,需要一在残存的自然垄断领域实施激励性管制,二对自然垄断与竞争的界面或在从自然垄断向充分竞争过渡过程中实现以保护有效竞争为目的的管制——不对称管制;三在充分竞争实现后健全反垄断管制;四是在推行上述经济性管制的同时,完善社会性管制。 第五章管制机构的设立和权力的配置的问题,通过专门立法和行政机构改革的有机结合,缔造一种独立、权威、公正、可信、高效、职能分工合理明确的管制主体结构。由于机构的设立和权限的配置涉及过多的行政学和法学问题,机构设立的方面仅限于独立、公正、法定等原则性探讨,权限配置方面的讨论则集中于权力过于分散的问题,通过管制部门与政策部门以及不同的产业管制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以保证其具备充足的可支配行政资源,职能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