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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致力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实现,从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法治工作新的实践,紧紧围绕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认识和实践问题,以崭新的视野拓展并加深了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认识,形成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取得了重大法治理论成果,构建了新时代法治观。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法治实践经验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进行梳理和研究,文章主要由四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形成依据。全面厘清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历史脉络。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形成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深刻的历史依据和深厚的思想渊源。第二部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主要内容。着重阐述关于法治战略考量理论、关于法治根本遵循理论、关于法治本质特征理论、关于法治工作布局理论、关于法治建设方针理论、关于依法治理理论和关于法治的推进方略理论。第三部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鲜明特征。包括实践性、科学性、人民性、时代性和发展性的鲜明特征。这些鲜明特征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本质和使命,也展示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理论形象。第四部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的价值意义。从理论层面,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实践层面,习近平新时代法治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