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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导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政府干预侧重弥补市场不足,是我国经济体制成功的关键。然而,在部分领域中,政府干预仍然是主角,市场机制作用有限。比如,我国资本市场上,监管机构通常直接参与资源配置过程,特别是IPO市场,中国证监会直接通过审核来筛选符合IPO条件的企业上市。这是因为股票市场成立初期,基础制度匮乏,严格的IPO准入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并促进市场的快速起步和发展。但随着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战略的推进,这种IPO准入监管逐渐无法适应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企业融资需求。于是,我国政府通过在IPO市场试点注册制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中特别强调通过证券审核监管来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监管定位从过去审出“好公司”转向审出“真公司”。因此,考察IPO准入监管在企业信息披露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学术界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对注册制改革也有一定借鉴意义。本文着眼于注册制试点前的IPO市场,这一时期,IPO准入监管通过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来遴选出符合IPO准入条件的企业上市,会计数字是监管机构判定企业质量的重要参考指标,监管部门甚至划定利润门槛作为IPO的重要先决条件。由此,以会计数字为基础的IPO准入监管实践对企业会计选择产生深刻影响。有鉴于此,本文选择会计选择作为研究视角,来考察IPO准入监管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影响。一方面,与会计数字挂钩的监管政策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激励,可能导致激进的会计选择。另一方面,监管者效用函数不对称(Watts,2003),错误通过劣质企业上市申请(误受)可能遭受的惩罚,远比错误地拒绝优质企业上市申请(误拒)严重,监管者会更偏好于稳健、可验证的会计数字,这将激励企业使用更稳健的会计选择。基于上述分析可知,IPO准入监管塑造的会计选择是更激进,还是更稳健,本身是一个值得检验的经验问题。基于我国IPO准入监管的制度背景,本文考察IPO准入监管对会计选择的影响,基于三个会计选择视角进行实证,具体包括:研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选择、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选择和应计盈余管理。在研究设计上,本文主要通过对比IPO公司上市前的会计选择(数据来自招股说明书)与上市之后的会计选择(来自公司年报)差异,并辅以横截面的分析,为理解IPO准入监管对会计选择的影响提供证据与洞见。另外,为进一步检验IPO准入监管的资源配置效率,本文通过考察整体A股IPO公司上市后会计业绩是否更优来进行评估。首先,在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费用化方面,更高程度的研发支出费用化会降低当期公司的会计盈余,压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主观判断空间。因此,透过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费用化程度,可以为观察公司会计选择在IPO阶段更为稳健还是更为激进提供帮助。本文发现,在上市前3年,仅有9%的IPO样本对研发支出进行了资本化。而在上市当年和后3年,这一比例大幅度上升到22%。在控制住一系列影响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因素后,IPO公司在上市之前相比于上市之后对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概率和程度都显著更低,表明IPO公司在上市前针对研发支出选择了更为稳健的会计政策。进一步地,随着IPO准入监管趋严,IPO公司上市前的研发支出概率和程度都显著下降。此外,盈利能力不足的IPO公司,上市前的研发支出概率和程度显著更高,但这类企业会针对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换言之,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向监管发送自身高质量的信号面临利润被侵蚀的成本,盈利能力不足的公司难以模仿绩优公司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行为,这意味着两类企业的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存在分离均衡。其次,在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方面,更高比例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会减少当期会计盈余,压缩企业在资产减值事项方面向上操纵利润的空间,因此,考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可以检验企业是否在IPO阶段是使用更稳健,还是更激进的会计选择。通过与同时期的同行业已上市公司对比,研究发现,IPO公司上市前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已上市企业,在“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3年以上”、“5年以上”这7个账龄分类计提比例上,IPO公司上市前分别比已上市公司高12.8%、10.6%、15.7%、9.1%、7.7%、26.7%、4.7%,回归结果也支持,IPO公司上市前的计提比例显著更高,说明IPO准入监管激励IPO阶段企业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上选择更稳健的会计选择。进一步地,将对照组已上市公司分为“上市3年内”、“上市4-5年”和“上市5年以上”三组,IPO公司再分别与之对比发现,IPO公司计提比例显著更高的结果在与“上市5年以上”公司对比时最强,在与“上市4-5年”和“上市3年内”公司对比时依次减弱。这意味着企业上市后会逐渐调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一步地,随着IPO准入监管趋严,IPO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也显著更高。此外,结合账龄更长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更高这一会计惯例,检验整体应收账款账龄长短的影响,检验表明,整体应收账款账龄更短的IPO公司会选择更高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背后逻辑是IPO阶段公司的整体应收账款账龄越短,通过高比例计提发送自身盈余高质量信号的成本也更低。再次,在盈余管理方面,更低的应计盈余管理水平,意味着整体上通过应计事项向上操纵利润的程度越低,因此,通过检验应计盈余管理程度,可以评估IPO准入监管下公司IPO阶段的综合会计选择是更激进,还是更稳健。研究表明,IPO公司上市前两年盈余管理程度显著低于上市后两年,证实了IPO准入监管会激励IPO阶段企业综合会计选择更加稳健。结合本文样本期间包括两个时期,即券商根据自身拥有的通道上报企业且IPO完成一家才能上报另一家的通道制时期(2001-2005年)和券商有保荐资格和保荐代表即可辅导企业IPO的保荐制时期(2006-2015年),检验发现,IPO公司上市前盈余管理程度更低只存在于保荐制时期,区分盈余管理方向(向上/向下)后发现,IPO准入监管约束的主要是向上操纵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进一步研究显示,IPO准入监管趋严后,所有严格监管期间上市的公司IPO阶段盈余管理程度更低。这意味着严格监管期间,一次过会IPO公司盈余管理也显著低于非严格监管期间一次过会IPO公司,因此多次上会公司IPO阶段盈余管理程度显著低于一次过会IPO公司的现象消失。类似的逻辑,在严格监管期间IPO准入监管压力更大,检验还显示,相比于高业绩门槛倍数公司,严格监管期间低业绩门槛倍数公司IPO阶段盈余管理水平显著更低。最后,本文选择H股市场,对比IPO准入监管的资源配置效率。一个市场的IPO公司上市后会计业绩越好,意味着更好的企业获得IPO资格,IPO融资也将导入到更优质的企业手中,这提高了融资效率和融资质量,由此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因此,通过检验IPO公司整体上市后会计业绩,可以评估IPO准入监管的资源配置效率。以H股IPO公司为参照系,是因为H股IPO公司经营业务同样集中在内地,与A股IPO公司有最大程度的相似性,能够尽可能克服跨市场研究中的遗漏变量问题,研究发现,A股IPO公司上市后的会计业绩显著低于H股IPO公司,并且在小规模公司和经历IPO暂停的公司中,A股IPO公司上市后会计业绩更差的现象更严重。严格监管期间上市的A股IPO公司并未表现出更好的上市后业绩,但是严格监管期间上市的A股IPO公司上市前的盈利规模显著更大。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A股IPO公司上市后业绩显著更差的现象,在各分位点上分布基本均匀,只在0.9分位点上A股IPO公司上市后业绩更差的现象有所改善。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第一,现有文献已经注意到监管成本、政治成本会对会计选择产生影响(Watts and Zimmerman,1986;Ball,2001;Kothari et al.,2010)。本文发现,IPO准入监管会激励上市公司选择谨慎稳健的会计选择,由此拓展了证券准入监管如何塑造会计政策选择这一领域的文献。第二,本文同IPO公司盈余质量领域的文献相关。传统观点强调企业IPO阶段更可能进行盈余管理(Teoh et al.,1998;Aharony et al.,2000),然而,近来的文献却对此提出批评,认为IPO阶段企业面临比私有(非上市)阶段更严格的市场监督和监管审查,IPO阶段的盈余质量明显更高(Ball and Shivakumar,2008;方军雄,2016;Sletten et al.,2018)。本文基于三个会计选择视角进行检验后发现,我国公司在IPO阶段倾向使用更稳健的会计政策,并且盈余管理程度也更低,这为IPO盈余质量领域的争论提供了增量证据。第三,本文丰富了研发支出会计选择方面的文献。国内研究从业绩压力、控股股东质押、税收等角度考察了研发支出的资本化/费用化选择(黄亮华和谢德仁,2014;王亮亮,2016;谢德仁等,2017),本文考察发现IPO准入监管会激励企业上市前将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由此为研发支出会计选择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经验证据。另外,对IPO阶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更充分,现有研究并未达成一致。基于美国上市公司的数据,有研究认为IPO阶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更少(Teoh et al.,1998),近年来有研究却发现,IPO阶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更为充分(Cecchini et al.,2012)。本文发现中国市场的IPO公司会选择更高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由此为上述学术争论提供了来自中国市场的证据。第四,以H股IPO公司为参照系,评估A股IPO公司上市后的会计业绩,这种比较不同于现有文献基于A股IPO公司自身上市前后对比或IPO公司内部进行组间对比,为考察A股IPO公司上市后业绩表现领域的文献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