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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和广大退休者的切身权益。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将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大社保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然而,由于投资渠道有限、运营管理主体混乱,致使个人账户基金被挪用占用、严重缩水贬值、投资运营效率较低,没有真正发挥个人账户最大化的保障作用。 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社会统筹账户实行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模式,绝大部分统筹基金被当期支付,基本不存在用于长期支付的基金结余和积累,在投资方式上,也只适合于短期投资。然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的长期筹资模式,随着个人账户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劳动者个人缴费层次、数量、时间和周期的延长,未来个人账户必将留存大量的基金结余和积累。 本文依据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个人账户基金由劳动者全额缴纳,应属于劳动者终身私有产权,在投资运营上要求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因此,如何对规模巨大的、私有产权的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运营,直接关系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水平和运营管理目标。本文在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现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辽宁省首先做实个人账户基金试点为例,深入探索个人账户基金再保险的理论支撑、具体投资运营策略和应注意的问题等,为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新渠道,以期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