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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必须深入考察厘清行政权的本质属性、依据来源与运行规则,推进政府职能转换、科学简政放权,建成法治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权责清单是指行政主体制作的有关其各项职权及对应岗位责任与监督救济方式等职权信息的目录清单。而权责清单制度则是指行政主体通过清单将行政职权及对应岗位责任与监督救济方式等职权信息进行列举和图解,并有关该清单的宏观领导、出台、落实与动态管理的制度体系。权责清单受行政法调整,是一种具有自我规制特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科学整合。和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相比,城管部门具有直面社会底层矛盾和易与民众爆发冲突的特征。推行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比推行其他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更有现实紧迫性。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的较发达地区,该区域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工作落实情况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落实情况。目前,珠三角地区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已基本得到落实,工作亮点与不足并存: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基本实现规范化但各设区的市之间工作成效差异明显;职权信息统计基本完整但职权统计信息仍有错漏;权责清单工作虽基本完成但对城管部门日常工作的指导作用未见成效等等。针对种种不足,应该提供统一而有操作性的权责清单工作指引,再由各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现路径,这样既统一标准又留有创新余地,确保各地区的操作规范而富有弹性。具体来说,可以从宏观指导、出台、落实和动态管理四个方面完善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