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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从概念解析的角度考察独立董事,着重分析独立董事这一名词中"独立"的涵义,指出独立董事制度实质上是要建立一种制衡机制,使独立董事有能力制约管理层等强势群体的行为,使中小股东等弱势群体有能力制约独立董事的行为,提升弱势群体的力量,从而达到中小股东通过独立董事保护自身利益免遭侵害的目的.应当看到,独立董事的"独立"不仅是指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管理层没有利益上的关联,而且还是帮助弱势的分散股东保护自我利益不受侵害的制衡机制的实现方式.要保持"独立",不少学者已注意到应减少大股东对独立董事的控制和影响,该文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应提高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行为的制约能力.文章从中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方面分析了实现和保障"独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对其他学者的对策和建议提出了质疑.针对这些不足和质疑,该文提出改善现行机制的构想,认为通过缩短独立董事的任期、改革独立董事的薪酬机制及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独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