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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在当下似乎已难于用“时髦”这样的语词来形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数字化、网络化等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应用与发展,以不可逆转的潮流摧毁了许多曾习以为常的事,为这个世界重新建立了规则与意义。文化创意产业在大潮中起步,便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蔓延。在经济全球化、法律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无论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还是在传统市场或者新经济环境下,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已被国际社会肯认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制意识和创新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文化创意产业在不断开拓新的广阔空间进程中,机遇与挑战始终共生并存。社会、经济、文化领域的交融拓新,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版权制度支持问题更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出了未曾期遇的新要求。 本文试图明晰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基本分类以及产业范围,比较分析了境内外的研究现状,讨论了版权制度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实意义。联翩而出的是对版权制度架构现状的梳理和探究,通过对美、日等国文化创意产业经验进行爬梳与整理,期间以案例具象解读,最后总括了我国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与不足,在借鉴域外经验与本土认识的基础上从多维度提出了改进的设想,以寄望于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版权保护制度支持的有效性提供一些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