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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如设施农业、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需要农业机械才能实现。农业机械代替了人畜力在农业生产中的繁重劳作,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的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农业机械各方面的技术性能也随之下降,生产效率降低,噪声、尾气污染严重,油耗和维修成本增加,作业质量下降,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大量超限使用的农业机械,必将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还会阻碍我国农机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因此,研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本文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研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和实施办法为重点,全面系统地分析了目前国内外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及主要做法;以浙江省为例,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报废更新管理工作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以浙江省定海区为例,对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农机管理部门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等进行了针对性地走访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研究了农机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影响因素,结合近两年定海区农机报废更新补偿试点工作实际经验,编写完成了该篇论文。论文中的观点和数据将为政府部门制定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提供一定的参考,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势在必行,但在目前情况下,应当坚持“自愿为主、强制为辅、政策扶持、促进更新”的原则。即: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自愿报废的政策,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实行强制报废的制度。通过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有机户购置新型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来替代老旧农业机械,以促进农业机械的不断更新。同时,在制度的具体实施和未来的完善方面,本文还提出了几点建议。总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将来的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