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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环境"费改税"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中国面临新一轮税收改革,如何才能使中国的税收制度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促进就业,是我们在完善中国就业税收政策时必须考虑的问题.该文借鉴欧盟的经济学家在研究"双重红利"假说时得出的部分结论,从改善环境质量并且不降低就业率的角度,对中国今后的就业税收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中国应该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并且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不应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而环境税收入也不应该继续采取专款专用政策,我们可以使用环境税收入以应对社会保障资金可能出现的财务危机.这样,新一轮税收改革就可以产生保护环境和不降低就业率的双重利益.根据欧盟经济学家的研究结论,环境税的税基大小和劳资双方在确定工资水平的谈判中的势力强弱都对"双重红利"假说有重要影响,因此,作者在文章中也分析了中国的环境税的税基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的势力强弱状况,通过分析,证明了作者的建议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