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大量使用地方志、民国期刊文献等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较为细致地论述了“赣政十年”期间的地方财政改革及其效果,并试图说明地方财政变革与地方社会转型的内在联系,以便从近代国家转型角度来认识此次改革的历史特点。1932-1942年间,国家内忧外患,国民党统治下的江西地方政权经历着急剧的变革。从1932年开始,在熊式辉的主持下,江西省政府以现代化理念实行了一系列建设和改革,历时达十年之久,成为近代江西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史称“赣政十年”。在财政方面,熊式辉尤予以特别的关注,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举措,并在一定程度上和一段时间里取得重要的成果。财政是地方政权建设的动力和重要内容,在国内战争和民族战争不断,地方建设任务艰巨的背景下,地方政权强化了从基层社会汲取财源的机能。为此,江西地方财政的划分、税收整理、财务行政、赋税的征收等等方面,均深刻地发生了变革,并形成了新的地方事业经费筹措机制,也为抗日战争做了相当的财力与政治上的准备。那么,此次财政改革和历史上类似的财政赋税改革有无区别,有没有表现出更多不同于传统的“东西”?地方社会与地方财政是一种怎样的互动关系?这是本文的问题出发点。笔者试图突破以往就事论事的描述性研究的路数,在理清基本史实的前提下,探讨“赣政十年”期间财政改革所表现的近代特征,这些特征与江西地方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用以说明地方财政变革与地方社会转型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从近代化的角度研究“赣政十年”期间的江西财政。此次财政改革,不论从制度创新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客观上都有着进步的意义,属于江西财政经济制度及运行机制的近代化过程的重大事件、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特定政治环境和时代背景的限制,又决定这次财政改革的积极性只能是短暂的,财政体制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近代化,财政收入虽有明显增加但多用于军政开支,因而更不可能彻底改变国民党统治下江西政治危机四伏与民穷财困的现实。笔者以为,“赣政十年”期间财政改革以追求财政经济的近代化为目标,并基本遵循了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化要求,无疑是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在复杂社会环境中,推行财政改革进而推进地方社会近代化的积极努力,但动荡的社会环境、落后的经济环境、保守的传统社会结构重重阻碍着江西近代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