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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该规划纲要提出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旨在为我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水专项实施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在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突破水体控源减排关键技术;第二步,在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突破流域减负修复关键技术;第三步,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突破流域水环境综合调控成套关键技术。“十一五”、“十二五”水专项开展以来,第一阶段的控源减排和第二阶段的减负修复取得的一定效果,但相关的评价研究滞后,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研究,对于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较少,相关绩效标准没有建立。因此如何正确的看待及评价已取得的绩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在研究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理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主要污染源特点,构建出科学、可行以及体系化的指标体系,研究和制定一套合理的区域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绩效评价模型,为水专项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同时对水专项下一步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基于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即用水资源开发总量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三项制度”,采用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从用水控制绩效、减负修复技术绩效、污染物排放绩效三个方面分层次构建了区域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绩效评价模型。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影响导致辽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水体污染严重等情况。本文以辽河源头区四平市为例,对控制单元2008年-2013年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绩效进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辽河源头区四平市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减负修复方面取得明显效果,而控源减排受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发展的影响,绩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逐年下降。整体上控源减排和减负修复综合绩效没有出现预期中的上升,波动明显。评价结果与现实水质情况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说明评价方法具有很高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