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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被称为戴维森纲领,它表明了一个句子的意义是与该句子的成真条件相关的,也就是说获得一个句子的成真条件即是获得该句子的意义。塔尔斯基的语义学定义了形式语言中的真,但塔尔斯基对自然语言之真理理论持悲观态度,戴维森认为塔尔斯基关于形式语义学的成果并不是不可拓展于自然语言。为自然语言建立真理理论,首先需要将自然语言看作是主体的表达行为,从而具有主体性、意向性、情景性、经验性和时间性等;其次语言为交流而存在又具有客观性、公共性以及主体间性。一个句子被某个主体说出来便带有真理谓词“是真的”,这是基于宽容原则,即说话者相信他所说的是真的。同样解释者也基于另外一些信念相信该句子是真的。所以没有一种抽象的实体被称为“真”或“假”。当说话者或解释者相信某一个句子是真的,这里产生了一个信念归属,也就是说施事者将此信念与其他信念(信念集合)连结起来(这里正是借鉴了塔尔斯基的约定T),从而要了解一个施事者如何将一个句子意谓为真就是要了解在该施事者产生这样一个信念归属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某个句子被施事者意谓为真,至少是基于特定的场合、时间、句法结构以及诸多信念之间一致性。根据戴维森纲领,当了解了一个句子为真是怎么回事,也就获得了该句子的意义,从而一个句子的意义是建立自说话者、解释者和共享世界这三个要素之上的三角构架。对于解释者而言,某一个句子的意义即是那些他据以判定该句子真值的那些东西。由此可见,戴维森纲领只是其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之骨架,而其内容则是其彻底的解释理论。然而,戴维森的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对翻译的依赖,对被解释的对象语言的概念的预先把握导致循环,宽容原则并非彻底理性,具有特殊结构语句真值的逻辑性导致对句子内容的遗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