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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队运动,英文原名cheerleading,它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现代体育运动。是指在音乐的村托下,通过运动员完成高超的啦啦队特殊运动技巧并结合各种舞蹈动作,集中体现青春活力、健康向上的团队精神,并追求最高团队荣誉感的一项体育运动。竞赛上将其划分为两个分项目,舞蹈啦啦队和技巧啦啦队。舞蹈啦啦队是以舞蹈动作为主,通过展示各种舞蹈技巧和元素并可结合道具为基本内容的团队竞赛项目。近年来啦啦队运动在我国开展的如火如荼,然而在世界大赛上我国的舞蹈啦啦队在各组别均难取得优异的成绩。这种现状严重的抑制了舞蹈啦啦队在国内的进一步开展。IASCA2006一2009版国际全明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中明确指出舞蹈啦啦队自编套路的评分包括成套编排(50分)、完成情况(50分)、难度动作。由此可见成套编排和完成情况是舞蹈啦啦队评分的重要内容。本研究以2007年国际全明星啦啦队锦标赛舞蹈啦啦队项目的前七名队伍的成套动作与中国队的成套动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录像观察法、比较分析法、专家访谈法,以竞赛规则为依据,洞察国际舞蹈啦啦队成套动作艺术编排的发展趋势,并对2007国际全明星啦啦队锦标赛舞蹈啦啦队前七名队伍的成套编排及完成情况与中国队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研究。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队相比世界强队,在成套动作编排的难度动作编排分值上明显落后较多。2、教练员在成套动作编排时,难度动作选择过于保守且不能抓住舞蹈啦啦队项目运动特点,突破以往对于健美操等表演性竞赛项目的编排模式。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从事舞蹈啦啦队运动的运动员个人能力普遍较低。3、我国队伍成套动作相对世界强队在低级别难度编排过多。4、运动员在选择拥有高分值的平衡转体类难度动作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5、中国队也只是在B-A类型上的空间转换所占比例较大,而且大量使用了单手支撑下地、滑叉等过渡与连接动作,动作强度不大,观赏性较弱。6、中国队的过渡连接与世界强队相比动作缺乏创新,多以较常见动作过渡,有失成套动作的连贯性与艺术性。7、规则中没有对舞蹈啦啦队的队形变换做出特殊的分类与规定。本文将舞蹈啦啦队队形变换整体划分为两种类型:集中型与分散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