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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是张学良执政后发生的影响重大的中苏冲突。长期以来,对于该事件的研究成果还处于结果论的层面之中,缺少具体、细微的深入研究。本文从南京国民政府对中东路事件的应对策略及其影响这个角度出发,对中东路事件进行分析和阐述。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从中国政府的角度来丰富中东路事件的研究成果,使张学良和中东路事件研究能够更加便利,用我们自己的学术成果贡献给维护中东路主权的先人,并以此推进史学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针对中东路事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政策,表现出了罕见的强硬态度。首先,国民政府进行了舆论上的宣传动员。南京政府抓住时机,进行了积极的舆论宣传,各地纷纷制作标语、散发传单,召开市民反俄大会,各大报刊以大幅版面报道中国民众的爱国运动,把中国人民长久以来反对侵略、追求权益的民族主义诉求推向了高潮,激发了广大民众的爱国情怀,凝聚了民心民力。在进行反苏反共宣传的同时,国民政府乘机利用全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将反苏护路与打击国内政敌联系在一起,借中东路事件的机会,扩大反共宣传,其舆论动员策略表现了浓厚的政治用意。其次,国民政府向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列强开展外交,采取了积极的外交政策,希望能得到国际上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针对中东路事件提出的相应政策背后有其自身的原因,这些动机主要是反苏反共意识形态的影响、对于东北当局的实际控制需要、对于国际反应的判断,以及“革命外交”口号的实践需要。在中东路事件发生前,中苏关系已因东北地方政府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的事件而紧张,反苏与反共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民政府采取策略的思维方式,“赤化中国”成为国民政府指责苏联的一大罪状。在中东路事件发生时,距离张学良在东北易帜才半年时间,中东路事件的发生正好为国民政府加强对东北的控制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国民政府恰好可以打着“革命外交”的旗帜加强全国的统一。在对国际反应做出研究后,国民政府遂决定对中东路问题采取强硬的立场。这些政策导致了中东路事件的升级和中苏两国的武装冲突,但中国政府和军队的做法没有得到西方列强的实际支持。最终,中国军事失利,被迫签下《伯力条约》,中方无疑是损失惨重的。国民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对于中东路的发展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首先,国民政府对东北当局的态度是口惠而实不至的,其对东北当局的支持多停留在政治上、舆论上、道德上。从军事角度上看,国民政府没有给东北当局以实质性的帮助。所以,南京国民政府的应对策略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成全了其的“革命外交”形象,对于中东路事件的发展与收尾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南京国民政府的强硬立场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决心,其所采取的反帝反侵略宣传是值得肯定的。中东路事件的爆发,本是出于爱国主义的一次捍卫国家主权的行动,应当说无论从中东路的交涉来看,还是从当时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来看,这种政策的取向是正确的。但国民政府对此事件的应对方法存有缺陷,其应对之策虽然坚持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立场,鼓舞了广大民众的爱国热情,但对中东路事件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最后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有限的。而从历史影响上看,南京国民政府的应对策略留下了诸多严重后果,使东北地区遭受战火破坏而受到损失惨重,不但导致中国东北边境国防力量削弱,还暴露了东北军战斗力的虚弱,没有实现收回国家主权的目的,可谓适得其反。对于这些严重后果,我们要客观对待,总结反思,更要将这些总结与反思运用到现代政治军事上,避免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