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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吗?现有的研究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权衡理论认为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公司会通过不同的融资行为将其资本结构调整至目标水平;相反,优序融资理论与市场择时理论则认为公司不存在目标资本结构。那么,公司是否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呢?最直接的检验方法就是通过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化和调整行为,首先检验公司资本结构是否支持存在均值回归的假设,如果支持,则表明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具备了前提条件;其次检验不同理论对资本结构变化的影响,如果权衡理论通过检验,说明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而如果优序融资理论或市场择时理论通过检验,则说明公司不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资本支出或并购等投资事项,观察事件对资本结构的影响。由于存在调整成本,公司不会经常对资本结构进行频繁的大幅度调整,而并购是能够显著改变公司资本结构的重大事件之一,并购需要公司进行外部资金的筹措,使得公司拥有了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而拥有进入资本市场机会的公司能够以较低的调整成本和较快的调整速度调整其资本结构。并购将投资与资本结构决策联系起来,因此,提供了一个观察公司向其目标资本结构进行调整的机会。通过并购融资方式可以观察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行为,从而为研究公司是否存在目标资本结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验室。如果公司通过并购融资方式引起资本结构向目标资本结构调整,就可以间接证明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当然,并购对资本结构的调整效应,可能是一种主动的目标调整,也可能是并购行为本身引起的间接效应。那么,检验并购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便成为本文研究的出发点。本文利用我国于2007-2009年间发生的505起并购交易作为研究样本,基于资本结构与并购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特殊的制度环境,通过考察并购公司资本结构的动态调整行为,以检验公司是否存在目标资本结构,检验结果表明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具体检验结果归纳如下:(1)本文通过构建资本结构均值回归模型,对资本结构是否存在均值回归的假设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资本结构存在均值回归现象,即公司有可能存在目标资本结构。(2)利用标准的局部调整模型与相关的回归估计方法,对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平均速度进行了估计,检验结果支持了资本结构的动态权衡理论,从理论上证明了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3)为了进一步验证目标资本结构的存在性,我们在标准的局部调整模型中加入了动态权衡理论的其他两个主要的竞争理论(优序融资与市场择时理论)的替代变量,检验结果并没有拒绝动态权衡理论的存在性与相对重要性,而优序融资与市场择时理论对主并公司资本结构变化的解释力较弱,进一步证实了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并间接证明了调整成本对资本结构目标调整行为的阻碍作用。(4)为了检验目标资本结构的调整假设,我们考察了主并公司目标资本结构对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并构建了类似于“负债-权益选择模型”的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模型,检验结果表明在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时,相对于过度杠杆的主并公司,杠杆不足的主并公司倾向于选择债务融资方式。此外,我们还发现资本结构的优序融资与市场择时理论对主并公司融资方式选择的解释力同样较为微弱,因此,我们认为主并公司在并购融资政策选择时受目标资本结构的影响,会通过融资方式的选择来调整其资本结构至目标水平,支持了目标资本结构调整假设,从并购融资政策的实务上证实了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打通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与资本结构理论之间的“藩篱”。论文将并购视为公司资本结构调整的机会,研究并购公司资本结构的演变规律及其动态调整过程,通过并购公司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估计与调整方式的考察,检验公司是否存在目标资本结构的假设,为资本结构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和视角,实现了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与资本结构理论的结合,而以往的相关研究大多仅从公司融资活动视角来研究资本结构的动态行为,亦或从投资活动(如并购)的视角来验证目标资本结构存在性假设,而未进一步研究资本结构的动态调整行为。(2)对资本结构的权衡理论、优序融资理论与市场择时理论同时进行检验。论文以公司是否存在目标资本结构的假设检验为主线,将资本结构的三大主要的竞争性理论(权衡理论、优序融资理论与市场择时理论)较好的融合在一起,并贯穿全文,在检验目标资本结构的存在性假设的过程中,将其纳入所构建的模型中同时进行检验(修正的局部调整模型与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模型),使得研究结论更具有说服力。而以往关于公司资本结构动态调整行为的研究文献较少同时将权衡理论、优序融资理论与市场择时理论纳入到模型中进行比较研究,而较多的是对其中的某一理论进行单独的研究或是对其中某两种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因而研究结论可能有失偏颇。(3)三种研究思路(角度)并行于全文。论文从如下三种研究思路(角度)对目标资本结构的存在性进行了验证:①采用分析式与经验研究,从理论上验证动态权衡理论存在且处于理论的主导地位,从而证实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在此基础上,从实务上验证主并公司的融资政策存在资本结构的目标调整行为;②借鉴Arm en Hovakimian and Guangzhong Li(2011)的研究思路与方法,首先构建局部调整模型,验证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然后根据“负债-权益选择模型”,构建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模型,验证主并公司存在资本结构的目标调整行为;③分析资本结构的调整方式:首先估计主并公司目标资本结构的平均调整速度,验证公司不仅存在目标资本结构,而且存在目标调整,然后,从主并公司资本结构的具体调整行为上,验证公司会通过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资本结构的目标调整。因此,上述三种研究思路(角度)将全文贯穿起来,使得全文逻辑更为严密,内容更为丰富,突破了单一研究思路(角度)可能存在的一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