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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改革开放至今已经40多年,在这段时期,伴随着国家飞跃式发展的“东风”,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此同时,环境污染日渐凸显,环境污染问题甚至成了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最棘手问题之一。农村环境不仅直接关系着广大村民身心健康,而且关系着城乡协调发展及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设想,由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即成了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跨越的“一道坎儿”。由于环境具有公共属性,环境污染具有外部性,因此,当环境发生污染时,村民一般不愿自己“掏钱”去治理,人们总希望他人“掏钱”治理,即所谓“公地悲剧”现象。农村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村委会、村民及社会组织和企业组织等共同来做。鉴于“环境污染”范围的广泛性及农村实际情况,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到对由村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导致的环境污染方面,通过实地调查、个案研究等方法,来探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为了了解当下农村环境污染现状,笔者以山东A村为例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结合调研资料对以A村为个案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目前农村环境污染在治理中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一是环境污染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指导,二是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难以满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需求,三是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村民环保教育工作不到位,五是村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的弊端,二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不足,三是乡镇政府自主管理权限有限,四是发展观念落后,五是环保政策宣传缺位。针对上述问题及其致因,论文提出了以下具体对策措施:一是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二是给予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源支持,三是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环境治理监管机制,五是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六是落实多元主体治理模式。本文的创新点:笔者得出农村特有的“村民小组”组织可以在治理中发挥动员力量,以弥补农村社会组织薄弱的情况,实现“以政府为主导,吸引村民小组、村民等在内的多中心治理”的模式。因笔者学识及精力有限,在考虑某些问题时思维无法深入拓展,而立足于具体的个案研究可能也存在“以偏概全”之疑,从个别案例中所总结归纳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可能不够全面、细致。所以,在日后的学习中一定要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多关注中国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态势,查阅相关资料,将未提及的问题在以后的研究中进行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