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实施农产品区域品牌战略既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对于提升农民收入、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建设发展并不是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可以实现的,而是涉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农户等主体的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作为公共主体的政府,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作为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起着主导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政府职能的内涵,阐述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概念,并论述政府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发挥职能的必要性,然后通过实证研究,着重就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的政府职能进行分析,将政府职能的发挥置于具体的环境和特定的背景中,对政府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的特殊职能展开经验分析,系统研究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职能,其宗旨是丰富与发展政府职能理论,为地方政府做好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提供经验样本。近年来,泰顺县政府在培育泰顺“三杯香”区域品牌中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建立跟踪保护机制、构建公共服务平台等举措,履行了政府决策规划、组织设计、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同时对国内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较为成功的“宁德模式”和“丽水山耕”模式进行简单阐述,分析两种模式中地方政府在品牌建设中发挥的政府职能。在对实例分析后,结合政府职能的理论,重点研究了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一些现象:品牌培育规划落后、管理机制运行不畅、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并分析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提出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一些对策:一是要提高政府决策能力;二是要优化政府组织设计;三是要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四是要构建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