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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紧扣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结算业务和风险控制提出的挑战,以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做法为借鉴,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国内期货市场结算体系的现状,在涉及场内交易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结算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和优化建议,为健全国内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现实借鉴。论文共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导论部分点明了论文研究的目的及现实意义,回顾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指出了研究定位和思路。第二部分,阐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及证券结算体系,重点论述了国内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和国内基础证券结算体系的基本情况。第三部分,构建了证券结算体系的理论基础,本文选择性回顾了与结算体系构建相关的政府监管理论、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风险管理理论以及X效率理论等。这些理论为健全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法规架构、监管体制,实现结算体系的安全,促进结算体系及其结算机构降低成本和高效运行提供了理论指导。第四部分,通过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国际比较,借鉴国际经验,本文按照结算体系的四个支柱进行了详细考察。考察发现,在法规架构方面,成熟市场虽然没有专门针对金融衍生品结算的法律,但涉及金融衍生品结算的法律法规内容一般比较完善;在监管体制方面分为两种监管方式,一种是衍生品和基础证券监管体制基本独立(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种方式是衍生品和基础证券监管体制合而为一,该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推崇;在结算机构及会员制度方面,结算机构倾向于共同结算,并普遍实施结算会员制度;在风险管理方面,成熟市场的制度虽然略有差异,但基本相当完善,借鉴价值较大。第五部分,包括第四、第五、第六章。主要通过前文理论基础的分析和国际比较,从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完善、结算机构及其会员制度设置、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构建了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在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完善方面,本文分析了国内有关衍生品结算的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的现状及其不足之处,提出以《期货交易法》的制定为契机,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统一结算体系,实施共同结算。同时,应确立衍生品结算的基本制度与基本原则,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结算会员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等上升到法律的层次,继续坚持和完善目前已有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和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解决政府监管层容易出现的“监管越位”问题。在结算机构及其会员制度设置方面,本文分析了国内现行做法的优点和缺陷,提出应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统一的金融衍生品结算机构,逐步实现共同结算。具体有两种选择:一是成立独立的期货结算公司,为所有场内衍生品交易提供结算服务,并可逐步将结算业务进一步延伸至场外市场;二是扩充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范围,使其承担起国内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期货的结算业务。另外,本文还建议国内三家商品交易所放弃目前的全员会员制,分步实施结算会员制,并对会员适当分级。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方面,本文梳理了国内期货交易所现行的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提出以风险管理理论为指导,完善和优化保证金制度;完善结算担保金制度,实现风险共担;建立现货与衍生品的统一结算平台,防范跨市场风险。总体而言,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开拓性地建立了国内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框架,在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结算机构设置及风险管理等方面,为立法部门、监管层、交易结算机构等相关者提供了比较明确的建议;第二,以政府干预和监管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法经济学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以及效率理论等研究成果为指导,构建了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理论基础,为金融衍生品结算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借鉴;第三,依托国内已有的证券结算体系,提出符合国内实际情况的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如对于衍生品结算的监管,本文从国内新兴市场阶段投资者对衍生品认识不足、风险意识淡漠等现实情况出发,提出应加强监管的建议,而不是跟随国外正在流行的适度监管风向。但是由于相关资料无法获得,本文未能以某一金融衍生品种(比如股指期货)为例,在结算组织、结算平台、结算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解剖,成为论文的缺憾。另外,本文也未能以有关数据为基础,进行适当的实证分析。作者今后将继续寻求有关资料,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深入研究,以使论文进一步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