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江流域通航虽自古就有,但历朝历代都未正式设立较为规范的航运事务管理机构,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后,长江流域航权逐步落入外国侵略者之手。随着宜昌、重庆的开埠,外国侵略势力逐步伸向中国西部内陆地区,进一步掌控长江流域航政事务。1931年,国民政府交通部于哈尔滨、天津、上海、汉口、广州五处分设航政局,明确各航政局管理范围,汉口航政局与上海航政局共辖长江流域,汉口航政局下设九江、长沙、宜昌、重庆四个办事处,重庆进而成为长江航政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航政局设立之初局内人员素质偏低,且各地方航政机构繁多、各自为政,交通部下属航政局在行使职权方面较为局限。随着抗战爆发,哈尔滨航政局、天津航政局、上海航政局陆续停办,能行使职能的仅剩汉口与广州二局,汉口航政局在抗战中的地位逐渐上升。上海、南京相继沦陷后,国民政府内迁重庆,汉口航政局随之迁渝并改组为长江区航政局,在抗日战争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改组后的长江区航政局对内调整组织结构、完善航政章程法规等措施,使长江区航政局得到持续发展。在国府内迁及战后复员过程中,长江区航政局在调度船舶运输、限定运价、码头增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建树,对整个抗战来说,抢运物资支援了抗战,同时也带动了战时中国航政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中国的具体国情,长江区航政局的航政建设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如在汉口航政局时期对于辖区航政管理不够重视;受抗战影响较大;航政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对航政管理人员的选用存在局限性,任人唯亲、局内派别林立等等。长江区航政局从建立之初,历经抗战、国府内迁、复员运输几个阶段,为抗战的内河航运作出了贡献,同时,其航政建设、航业管理代表了战时中国整个航政事业的发展水平,为我国后来的航政建设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