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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危机是引起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缘由,生态危机的解决推动人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认识,又从认识中推进生态文明实践的不断完善。“人与自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关系之一,是生态文明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人与自然关系本质上是实践关系,体现对自然的“人化”过程。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程度反映国家的整体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生态责任意识是国家和社会整体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折射。责任政府是政府建设基调,影响着群众对当代政府职能的评价。公务员是责任政府的首席代表,公务员责任形象是责任政府的微观表现。 公务员生态责任意识,是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保障,责任来源于责任意识和履行责任两个层面,即公务员的生态责任意识与生态责任履行。生态文明下的思维方式帮助人们有礼有节的对待自然,谦逊的对待人类本身。工业化带来巨大利润,生态文明的价值观进程变得十分缓慢,工业化的习惯性思维的改变成为课题,如何能够使工业文明的遗留问题逐步的生态化,考验着生态文明的革命力度。公务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困难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政策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必须充分考虑生态文明社会所应该具有的特征,将生态意识考虑在内,公务员生态责任意识来自于理论、思维、行政和实践四个维度,通过具体实践作出对生态文明建设有利的工作。公务员形象是政府形象之一,公务员生态责任的践行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潜移默化的影响,促进我国公民的生态责任意识的整体提高。本文通过对于公务员的调查研究对公务员生态责任的内涵,现状、具体措施提出见解。将公务员生态责任意识建设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有力突破口,并以此为起点,不断深化和建设生态文明,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