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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软实力建设中,文化建设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在整个文化建设进程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影视文化。当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影视文化的影响也是最迅速的。在“互联网+”新形势下,越来越来的境外影视作品通过该种渠道进行快速传播,但相对应的,对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也构成了新的威胁和挑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随着大量的境外影视作品涌入中国市场,好的方面是推进了大众文化繁荣和促进了消费,有利于影视行业的良性公正竞争;不好的影响是整个影视行业的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著作权保护理论在“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以及境外作品多样性的进入渠道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下,会显得不足以抗辩。就拿中美争端案为例,该案的发生让我们意识到我国影视作品在境外的保护力度,并且加快研究进程,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从而保护境外影视作品。王利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者,“二元”承认与保护理论便是他所公开提出的。在该理论的引导下,我国境外影视作品有了依靠的理论依据,可以对著作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当前,王利民教授对于境外影视作品的看法既对我国此领域著作权保护理论上的研究盲区进行了填补,同时也顺应了国际上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趋势。在影视版权在世界市场流动的形势下,对境外影视作品的分类及其如何保护著作权,采取相关的研究探讨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在对中国著作权进行立法和应用实践时,需要结合当今中国国情及现状,从而提升中国版权的国际化水平,带动中国版权呈良好的势头进行发展。本篇论文的核心是对我国境外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制度展开深入分析,结合“二元承认与保护”理论展开全面探究,此外,采用对比分析法,结合中国国情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关的保护方法及意见。本文的研究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概述;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及理论分析;我国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弊端及不足;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制度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