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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已进入了专家时代,我们越来越多地将生活交给专家打理,专家不仅为我们实现便捷日常生活提供支持,也开始在诉讼中承担起保障人们公平正义的角色。在较长的一段时期,鉴定人承担着解决诉讼中专业性问题的职责,对法院裁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发展,法官对鉴定意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力十分有限,导致法庭质证的实质化效果被削弱,鉴定意见长期缺乏有效监督。在这种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被引入到民事诉讼中,以应对诉讼中涌现的越来越多的专业性问题。该制度一方面基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鉴定意见进行把关和监督。近年来,立法围绕专家辅助人制度,特别是其中的专家质证程序进行了完善,但始终对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权利义务、资格认定及费用规则等问题未予明确。立法的框架性规定,导致司法实践缺乏细致的规范可以遵循,不可避免地出现混乱。因此,有必要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在理论和立法、司法层面进行系统研究,剖析现存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助力制度发展。本文主体内容包括以下五章:第一章,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概述。本章先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内涵,对专家辅助人这一称谓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并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梳理。在明确了制度是什么之后,进一步阐述了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即制度的产生背景,并以此为基础,对制度产生后所带来的价值做出了阐述。第二章,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状考察。现状考察包括立法、司法理论考察三部分。立法考察部分选取了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文件,对其中的亮点进行了评析,对其中的不完善之处进行了指正。实践考察部分选取了各地法院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好的做法进行经验总结,为制度完善寻找方向。理论考察部分主要对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权利义务、专家意见的属性现存的理论争议进行了梳理和呈现,为下文提出完善建议提供理论指引。第三章,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原因剖析。本章以前章现状考察为基础,针对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现存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透过问题的表象,进一步剖析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全面地总结出该制度在当前主体界定不清和程序性规则缺失的问题。第四章,域外相关专家制度考察及启示。该章选取了不同法系下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制度,即英国专家证人制度和日本诉讼辅佐人制度,对两种专家制度的程序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取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包括允许专家参加庭前证据交换、保持必要的倾向性及制度构建需与诉讼模式契合。第五章,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本章针对前章剖析的问题,从诉讼地位的明晰、权利义务的界定、专家意见的性质、费用问题到相关程序性规则,对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并通过与相邻制度的衔接,使得专家辅助人制度成为与民事诉讼各项制度有机联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