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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中央力图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管理,多种国家区域战略规划陆续出台,但是,类似于中部崛起战略等较为笼统的区域战略规划仍不能在具体操作层面有效地把控区域的治理和发展,于是更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国家区域战略规划密集得到制定、批复,一个个新兴国家战略区域相继出现,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城市群等是其主体形态,最终形成了“中央-国家区域战略规划-国家战略区域”的新型国家-区域政府治理尺度。换言之,国家区域战略规划己成为国家治理尺度重构之下的核心政府治理行为。再从宏观国家发展战略来看,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均强调了城市群的主体形态作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然而,一方面,国家战略区域布局与现行行政层级治理构架交叉,例如长江中游城市群并不包含湘鄂赣三省的全部行政区,刚性尺度(行政区)与柔性尺度(区域)相交错,各自内部又有尺度相重叠,例如长江中游城市群自身作为国家战略区域还包含了武汉(国家中心城市)这一国家战略区域,从而造成了新的治理矛盾和难题。另一方面,实行区域战略措施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而从现情看,一些地方政府争“帽子”轻“底子”,有的积极争取成为国家战略区域而忽视具体治理成效,有的希望于搭上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便车”坐享发展成果,这对区域“善治”产生了消极影响。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国家治理尺度重构的产物。本文认为,通过顶层设计先行、国家牵头管总、地方积极参与、制度建设探索,一系列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行为促进了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助于实现区域战略目标。可是,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成效有限,城市群内部领头城市的“大城市病”突出,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一体化发展程度总体处于中低水平,与国内知名城市群差距较大。本文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国家区域战略规划不足、地方政府领导和合作制度建设不力、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不充分、政府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学界目前对城市群治理,特别是城市群政府治理研究的重视不够;多关注世界知名城市群,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的研究较少;较为偏重研究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对其它方面的探索较少。本文结合中央加强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密集出台的国家战略区域规划,引入尺度重构理论,指明我国正在经历国家治理尺度重构,突出城市群政府治理在此进程中的重要地位;解析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实践,并通过社会网络分析对政府治理成效予以实证化表达,客观认知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得出制约政府治理成效的原因;为了进一步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府治理成效,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需要完善中央政府国家区域战略规划、创新地方政府合作制度和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协调和落实城市群政府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