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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并且是一个在国内消费和出口创收方面对农业依赖性都很强的国家。对于农业企业而言,农业活动和生物资产的特殊性使其会计信息披露又具有特殊性:农业的基本特点是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正是这一特点导致了对农业活动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复杂性。农业活动所涉及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经过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结果,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传递给信息的使用者,完整、公允、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农业会计核算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信息披露问题已经成为会计学界乃至经济学界的重点关注问题。我国在2006年2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并要求于2007年1月日起开始实施。为了更好的把握和实施新准则,有必要从理论的高度对目前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状况进行分析和论证。本文共分四部分,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简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对本文的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确立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介绍本文的内容体系、创新之处和不足,为本文的后继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二部分是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相关理论。这一部分主要是深入而全面地阐述农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包括阐明了信息披露的概念及信息披露的演进,对生物资产及其信息披露特点进行了相关的概述,介绍了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及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并对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与有效市场假说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进行了经济学分析。第三部分是我国上市公司对生物资产的信息披露状况。这一部分结合我国农业企业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状况,以现有的35家农业上市公司和主营业务涉农的47家上市公司2004-2006年的财务报告为实证研究对象,对财务报告中涉及生物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用Eview数据分析的方法对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数据分析,根据整理和分析的结果指出目前我国农业和涉农上市公司在生物资产信息披露方面普遍存在的七个问题,即具体农业活动项目信息披露不明确,不系统、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分类信息的列示较少、生物资产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农业经营风险的提示极不充分和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信息披露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是信息披露的规范措施。根据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提出相应对策,从制度规范及其他规范措施两个方面来阐述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方法,为提高我国农业企业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以利于新会计准则在农业及涉农企业中的顺利执行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