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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地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中国自古就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国家,人地矛盾一直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中最突出的矛盾,建国以来,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改革,农地制度相应从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土地所有制发展成为现在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制度安排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任何一项制度的确立和发挥作用都需要特定的环境与之相对应,当制度所在的环境发生改变时,制度的供求就会发生变化,原有制度就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滞后性,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引起的产权主体不清与产权残缺、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性等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于是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情况,创造出了多样化的农地经营制度模式。虽然各地的每一种制度创新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度安排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和各地的资源禀赋紧密相连,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那么要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重问题,就要改变现行的农地制度。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工具,通过对我国农地制度变迁、实践创新和当前改革主要观点的分析,提出农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应该是农地“国家所有,农民永佃”。本文除引言外,主体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制度变迁理论,主要从制度、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出发,阐述农地制度的基本理论,为本文的分析提供一个理论框架;第二章是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和现状分析,通过回顾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归纳历次变更的经验和教训,为当前农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同时,分析了近年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两田制”、“规模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制”、“‘四荒’地使用权拍卖”,并指出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第三章是农地制度变迁的国际比较,通过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农地制度变迁及改革经验的分析,总结出一些科学规律和有益的经验教训,并与我国农地制度现状进行比较;第四章是探讨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在综合分析学术界关于农地所有制的几种观点后,笔者认为,在我国应该实行“国家所有,农民永佃”的农地制度,并提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下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同时还指出,农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跟进,以推动农地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