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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不同国家对地方政府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在我国,地方政府指的是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指的是提供有形或无形的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及不可分割性,决定其私人提供会出现困境,因此,应当由政府组织供应。地方公共服务指的是提供的在地方的层次上被消费者共同地且平等地消费的物品。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是因为地方政府更了解本地居民的偏好,因而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和量更符合本地居民的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一股从英国开始的旨在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浪潮席卷全球,改革的背景是由于地方政府开支紧缩,而公民的服务需求在增加,公共服务传送中存在的协调困难和目标偏离问题越来越突出。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的地方政府改革主要包括:分权化运动,公共服务市场化、为增加地方政府财力进行的改革以及更加注重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当然,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无论在历史背景上还是在现实状况下,都与我国的地方政府存在很大差别,但其改革的经验对于我国地方政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全球性地方政府改革的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公共需求不断发展和变化,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也提出新的要求。我国地方政府如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从而促进我国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以至带动整个国家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针对我国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研究如何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总体来说,我国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在不断提高,但是同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整体不足,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同一地区城乡之间存在不平衡。影响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因素很多,主要因素包括:人员因素、财权事权划分不尽合理、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划分不清、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以及当前压力型考核体制等。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本文提出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路径选择。首先,应当提高地方政府服务的财力,包括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税收、稳定地方政府财源以及进行预算管理科学化。其次,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权限,使地方政府更多的将各种资源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第三,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将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区分开来,地方政府应当将注意力集中到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共服务的生产进行监管和规范。第四,通过加强公共治理实现公共服务提供的多样化,为此,应当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市场化,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第五,更加重视责任政府的建立,同时要实现科学的绩效管理。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等方法进行写作,对公共服务理论进行了梳理,通过对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提出目前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论文试图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方面有所创新,主张地方政府应当将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对于那些居民共享、并且难以排斥或排斥成本相当高,因而很难根据每一个人的消费程度来确定其所应付费用的公共服务,实行市场化的收费做法行不通,因此应当由政府来利用税收资源进行生产。而对于那些流动性设施,如城市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这些虽然被居民共同消费,但却可以排斥使用的服务,可以考虑由市场进行生产,因为这些公共设施的使用可以进行打包性的量化处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是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趋势所在,为此应当不断鼓励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形成治理网络奠定基础,同时还应当加快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