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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福祉,美丽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仍然没有改变。然而,随着“官员晋升锦标赛”假说的提出,从官员考核目标为切入点,通过将环境治理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制来改变地方官员行为的目标函数,进而来纠正官员对环境问题的短视行为,逐渐成为了学者们探寻环境问题的新视角。事实上,中央政府也已朝着这一方向而努力。从1999年首次提出推行官员环保实绩考核,到2006年将环保考核与干部任用挂钩,再到“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相继将SO2、COD、NOX等环境指标的改善列为约束性考核目标,并逐渐加以“一票否决”制以及问责制的强约束,这一系列考核政策逐步标准化、严格化的过程也表明了中央政府希望通过环保绩效考核的晋升激励来积极引导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向,并且从近年来环境规划完成的程度来看,逐渐加强的环境约束性考核也正在发挥着作用。因此,客观评估当前环境考核制度的效用并明确其激励机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约束性考核制度,解决我国城市环境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国内外学者就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治理措施的探索成果进行相关评述的基础上,通过对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政府间“控制权”理论等相关经济理论进行回顾与梳理,从中央政府利用将环保政绩考核与官员任用相挂钩等显性治理下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为出发点,来寻求当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根源。其次,依据相关经济理论阐述了地方政府行为存在的激励机制,从而解释了中央政府治理结构下地方官员的环保行为。同时,也对我国官员考核体系中环保考核的确立过程进行了梳理,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以2001-2015年我国101个环保重点城市市长(市委书记)及所在城市的环境治理情况为研究对象,从环保考核的晋升激励下地方官员是否致力于改善本地区的环境为研究视角,以此来说明环保考核制度的效果,避免了以往学者单一的环境指标选取以及省级官员样本解释力弱的局限性。另外,为了克服样本选择偏误而导致夸大或缩小政策冲击的效应,本文采用基于核匹配的双重差分模型(PSM-DID),在运用倾向匹配法(PSM)找到与处理组相匹配的控制组基础上,对处理组和控制组作双重差分分析,进而得到环保考核的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的净效应。同时,本文进一步依据我国环保考核体系的探索与改革历程,将全样本分为政策出台阶段(2001-2010年)和政策发展阶段(2006-2015年)两个阶段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政策影响下地方官员环境治理行为在不同污染物中可能呈现的策略性分化特征进行了讨论。经过一系列归纳与分析,本文得到了以下基本结论:(1)环保考核的晋升激励可以起到减缓地区环境污染的效果,并且随着考核力度的不断加强,政策效果也更加明显。(2)环保考核的晋升激励效果会受到官员个体差异以及地区差异的影响。(3)受环保考核体系尚未完善的影响,官员的环境治理行为呈现策略性分化的特点。那些具有强外溢性、未被列入考核范围的指标更容易成为晋升激励下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