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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化水平的上升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量养老服务需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来应对。作为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福利国家之一,瑞典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经验,能为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一些有益借鉴。瑞典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了老年人“独立、自主、有尊严”的多样化养老需要,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将当代瑞典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研究对象。 作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瑞典的养老服务制度必然也会受其国家文化的影响。因此,本文立足于文化的视角,试图在阐明瑞典合作主义文化内涵和成因的基础上,从“行动准则”、“责任主体”和“目标对象”三个方面,探究瑞典合作主义文化对其养老服务体系的影响。同时,通过对我国J省L县的访谈调查,综合讨论瑞典经验对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启示。 本文得出以下结论:①瑞典合作主义的核心理念可以概括为:以强社会为先决条件的个人自由;与自由和经济效率兼容的平等;团结的“人民之家”;共识民主。②瑞典合作主义文化的形成和延续,与其阶级特征和制度配合、历史变迁中的文化传统、宗教传统以及近现代政治演进等因素密切相连。③合作主义核心理念对瑞典养老服务存在以下影响:催生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原则,影响劳资政三方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同时也促使养老服务的目标对象不断从个人拓展到老人所处的家庭及其照护者。④中国养老文化下的养老服务体系存在养老文化抑制养老需求、阻碍社会化养老服务推行的困境。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瑞典经验得出启示:促进本国养老文化建设,树立福利文化自信;培育适应新时代的养老文化,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挖掘传统文化的福利价值,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推行;探索本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福利文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