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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共设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配合,保障全体公众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包含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其中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为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对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的大城市及特大城市,中小城市相对较少,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内蒙古草原地区,公共设施的规划研究是极为稀少的,且内蒙古草原地区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较为落后。因此,本论文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为例,对锡林郭勒盟草原城镇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适宜性规划方法进行研究,具有实践性意义。论文通过分析多伦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多伦县公益性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体设施的实际使用、需求情况,依据多伦诺尔镇城市总体规划、多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多伦县各类设施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对比研究国家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相关规划标准、指标体系及多伦县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的指标现状、指标体系和指标预测,以探究多伦县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适宜性级配体系、规划标准及管理方法。基于以上内容的分析与研究,笔者对多伦县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适宜性规划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思考:首先,教育设施的配置应从县域角度出发,制定适宜的级配体系及规划标准;其次,医疗卫生设施应以城乡一体化思想为指导,构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最后,文化体育设施应满足不同层级居民的需求,建立县级文化体育中心,展现多伦县多元化的文化形象。同时,论文对锡林郭勒地区草原城镇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适宜性规划提出以下思考:第一,规划工作者应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因地制宜的指标体系;第二,规划标准的制定应“以人为本”,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大众;第三,规划者应认清草原城镇的特点对公共设施布局的影响,进而制定出适宜草原城镇的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第四,公益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在突出政府宏观调控的同时,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给规划以弹性空间,将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