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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历史时期,起到了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缓和社会内部矛盾的作用。但是自上世纪末以来,以全国信访总量持续高位运行,并伴以较大规模集体信访和表达形式激烈的异常信访为主要标志的“信访洪峰”的出现,却将这一曾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制度推到风口浪尖,并在全社会引发了存废之争。本文立足于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情况,以系统化的观点分析了信访制度本身及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最终回到行政法治的框架内寻求信访制度改革完善的路径,期望对解决当前面临的信访困境、完善信访制度有所助益。本文共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引言部分主要说明撰写本文的缘由,文章的主要观点及使用的分析方法。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信访制度的概念、性质、功能定位,信访制度的溯源与历史演进等。一方面对信访制度进行宏观的概述,便于读者对信访制度有一个大体的认识和把握。另一方面也从比较的视野说明国外也存在与我国信访制度相类似的制度,通过追溯信访制度演进的历史进程证明了信访制度在我国有着深刻的人文历史渊源和重大现实意义。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现实生活中信访工作面临的困境,从制度内在设计和制度外部运行两大层面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两大层面的问题涵盖了《信访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立法上的偏失,也从法院和政府角度指出了司法和执法层面存在的弊端,这些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治不够。第三章介绍了理论界围绕信访制度存废的两种主要观点。正是由于信访制度存在本文第二部分所列的主要问题,所以才有争鸣和异议,这在逻辑上是顺畅和完整的。同时对“取消—强化”两种不同变革之道的分析也再次深化了文章第二部分的主要问题,并为接下来第四部分的“改革思路与对策”做了铺垫。所以该部分使文章在内容上更完整,分析上更深入,也从结构上起到了过渡作用。第四章针对信访制度内部和外部两大类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对策。无论是通过制定《信访程序法》、改革机构设置、调整信访制度功能定位来完善信访制度设计,还是通过改革审判制度、改革行政诉讼和复议制度、实现司法独立等途径不断完善信访制度的法律环境,或者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完善信访制度的政治环境,以上三个方面都是围绕“行政法治”这一框架来推进信访制度的综合改革的。这也始终契合了本文的主题。结论部分对前文的论述和观点做了一个简要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