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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设立是欧盟在深刻反思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后采取的改进措施,也是欧盟在政治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重新定义了高级代表一职,规定高级代表兼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与外交事务理事会主席,负责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本文在对高级代表的职能演进作全面梳理后,对该职位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一章主要梳理高级代表职位诞生的背景,以及早期高级代表的职责演进过程;第二章分析《里斯本条约》对高级代表职能作用的调整,特别是其集三重职位于一身的特殊身份;第三章以欧盟调解科索沃与塞尔维亚关系为例,分析高级代表参与调解塞科关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在不同时期的特点。本文认为,与最初《阿姆斯特丹条约》设立的高级代表相比,《里斯本条约》生效后产生的“新”高级代表不再仅仅充当政策执行者的角色,而是有机会更深入地参与欧盟对外政策的制定过程,从而有效提升了欧盟对外政策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强化了欧盟的对外整体形象。虽然高级代表的职能行使依旧受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政府间性质的限制,但从欧盟调解塞尔维亚与科索沃关系这一案例来看,高级代表这一职位已经成为处理该地区问题的关键性角色。作为政策的策划者和政策执行者,高级代表能够协调欧盟机构之间关于政策方向的共识;高级代表角色的逐步增强能够使其有效运用各种工具推进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民族和解、维护地区稳定。高级代表在这一案例中扮演的角色能够使欧盟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表现出更强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对欧盟强化自身在巴尔干地区的影响力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