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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本届政府积极通过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式,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来实现新的发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指的是将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权集中交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是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而赋予建设主管部门的一种职权。海门市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县,于2015年年底成立了新的行政审批局。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为主的17项行政许可权首批交由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本文通过调查访谈和文献研究等方式,利用整体政府等相关理论,对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过程进行了系统研究,查找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政策。首先通过查阅书籍、资料,对相关概念和整体政府等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提炼。其次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主体、前置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分析,并详细剖析问题存在的四个方面的原因:整合能力相对不足,审批管理呈现“碎片化”,部门协调模式陈旧,信息平台作用有限,为优化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提供基础。再次,分析研究美国、韩国和国内成都武侯区、天津滨海新区的成功经验,为完善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提供借鉴。最后探索提出了完善海门市相对集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改革的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提升整合能力,强化部门文化认同,关注工作人员的个人发展。二是确立公民需求导向,把更多的前置条件纳入内部循环审批系统,严控本位主义,建立统一的办事指南,更多的授权一线人员。三是创新协作模式,清晰划定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并通过各种灵活有效的方法和明确的制度方案实现部门有效协同。四是展开与私部门的合作,对现有各系统充分整合,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