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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全域土地整治资金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如何将稀缺的整治资金优先投入到最需要整治的区域或综合条件最适宜且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已经成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农户和社会投资者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最主要的两个利益相关者,本文首先从这两个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出发,分析其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利益关注点,并以此为依据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立项决策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利用2020年度湖北省咸宁市申报的7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调查数据,采用熵权TOPSIS法对这7个项目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户需求紧迫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者投资意愿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度分别进行测算和分析,并依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度评价结果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优先次序;再次,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的基础上,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度进行病理诊断,厘清影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度的障碍因子。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论:(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应综合考虑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总目标,就是促进耕地资源高效保护,保证土地利用高效,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要求,优化农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但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不同利益主体所关注的目标又有所侧重,各有不同。只有在统筹各方主体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够使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2)从农户和社会投资者的角度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社会投资者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主要投资方,而农户是最终受益者,两者都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任务艰巨、但其资金供不应求的背景下,从社会投资者角度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可以激励社会投资者参与其中,助力乡村振兴;在“执政为民”“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中国,从农户角度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是党的宗旨所决定的,能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有利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健康、永续发展。因此,从农户和社会投资者的角度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3)从农户和社会投资者视角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优先序,是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户和社会投资者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最核心的两个利益相关者,综合考虑两者利益诉求,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农户需求紧迫度和社会投资者投资意愿度相结合,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指标体系,并用熵权TOPSIS法来评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度,以此为依据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项目立项的优先顺序是可行的。这不仅能够较好地反映各项目区的实际情况,而且能有效调动农户和社会投资者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促进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还没有很好地统筹考虑农户和社会投资者的利益诉求,致使部分试点项目难以落地,部分项目虽然已实施但实施效果不理想。因此,应改革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制度。(4)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应高度重视乡村产业转型发展。影响整个研究区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户需求紧迫度的主要障碍因素集中在建设用地整理子系统和产业发展子系统方面,影响整个研究区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者投资意愿度的主要障碍因素集中在产业发展子系统方面,产业发展子系统方面的指标因素在二者中均集中出现。由此可见,目前申报项目的产业基础普遍较薄弱,但农户对于发展规模化农业、乡村二三产业的意愿普遍较低,这是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应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上述研究结果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要着重考虑农户利益诉求。由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具有资金需求大、回笼时间长的特点,需要依靠社会投资者进行投资建设,所以当前政府主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考虑得更多的是社会投资者的需求,更倾向于将社会投资者愿意投资的区域立项为试点项目。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最终目标是优化农村“三生空间”格局,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所以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中应着重考虑农户利益诉求,将可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整治资金投入到农户最需要整治的区域。(2)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立项决策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由不同编制单位编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由于编制单位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现实中存在因实施方案文本编制较差而导致本应优先立项的项目区未能立项的情况。因此通过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可以对申报项目进行动态评价,使本身条件优秀但因文本编制原因未能立项的项目得到调整,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3)夯实产业基础,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当前影响整个研究区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户需求紧迫度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者投资意愿度的主要障碍因素都集中在产业发展子系统方面。因此,一方面要出台有力的产业政策,助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方面要凸显出农户主体地位,倡导和激励农户参与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