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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石,城市规划编制得当与否对城市规划的意义重大。然而,城市规划编制的现状已明显滞后于现实的需要,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实践的混乱,不断增多的规划纠纷,给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危害。因此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面临改革与完善的困境。尽管《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已经施行,相关的配套法规还不健全。而在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编制领域,其理论研究往往局限于城市规划编制本身一些技术性问题,而很少从行政法的角度深入探讨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编制法制的不足与完善。在城市规划编制制度中,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