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三农问题倍受关注,是当前社会的热点。在三农问题当中,居于核心地位、带有根本性的是土地制度,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是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收益分配制度能够对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以及配置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能够对相关利益群体的行为选择、价值取向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的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必须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规律和机制,这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农村土地收益分配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了对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首先要对土地资源资产的概念进行研究。土地资源资产概念是在土地资本化的背景下提出的。资本化是指任何把资产凭其收益转换成资产的现期市场交换价值的过程。土地资本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差异巨大,导致收益格局各有特点,但也存在着共性。我国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1、收益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农民普遍居于劣势地位;2、分配方式“计划”色彩浓厚,价格调节机制发挥不充分;3、分配格局具有很强的“刚性”。 产生这一分配格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简要的阐述。首先,市场结构是前提条件。在建国以来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论是重要农产品市场(粮、棉、油料市场),还是农用土地流转市场,都是两级市场格局。这一市场格局使得供给者与需求者并不能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易。政府在他们之间充当中介人的角色。但由于作为市场实际操作者的地方政府由于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在某些情况下其行为缺乏理性,非但不能有效的达成目的,反而在某些时候增加了农地资源的浪费程度和交易成本。其次,产业资本和土地资本这两种生产要素之间的比较价格是直接原因。在现阶段,我国土地资本的价格低于产业资本,这是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再次,农村土地产权结构是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结构的制度基础。产权结构决定收益分配结构。正是由于农地产权制度中存在所有权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的各项权能的边界不清晰、农户的承包经营权缺乏可转让性等缺陷,造成了农地委托——代